DSET民主治理組組長暨研究員黃凱紳投書《外交家》,以「抖音禁不禁?台灣的自由主義管制困境」(Taiwan’s TikTok Liberal Paradox)為題,從美國近期的TikTok管制引發的爭議,談到言論自由保障的變化,以及民主國家如何應對威權國家利用民主國家的制度弱點獲取政經利益。
該篇投書首先回顧,美國的Tiktok管制歷史。從2020年開始逐步加強對 TikTok 的限制,到2024年4月拜登政府簽署《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敵對控制應用程式法案》,要求 TikTok 必須在2025年1月19日前出售其美國業務,或是完全退出美國市場。
然而反觀台灣,目前僅於2019年禁止政府設備使用 TikTok,這般相對溫和很多的做法引發外界關注。隨著台海兩岸關係持續惡化,台灣對於加強管制的遲疑,在外界看來似乎過度謹慎。作者黃凱紳於投書中指出,台灣政策制定者主要顧慮在於,強化管制可能會限制言論自由,並引發政治反彈;但在現在資訊操縱越來越嚴重,且在人工智慧進一步加強影響的情況下,這種政策措施上的顧慮值得重新審視。
黃凱紳引用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吳修銘的觀點,指出將言論自由視為抵禦政府壓迫的盾牌這樣的詮釋過於狹隘,忽視了政府應健全言論環境的積極義務。
同時,黃凱紳在投書中也解釋,中資的社群平台可以在民主國家自由營運,但包括 Facebook、X(前身為Twitter)、YouTube 和 Instagram 等西方國家平台則被排除在中國網路之外。這是顯著的數位治理不對稱,導致民主國家的自由遭到威權國家濫用。這是中國常用的戰略手法,利用各國複雜的監管體系的差異來獲取經濟或政治利益,即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維曾口中的「制度套利」。
黃凱紳指出,TikTok 的規範問題暴露出更為根本的全球治理系統性問題,即中國日益龐大且無所不在的資訊監管力量。限制 TikTok 不僅是為了限制這個應用程式,展現的是選擇不受政治力操弄,實踐「自由言說(Parrhesia)」的倫理選擇。
雖然目前美國要求母公司字節跳動出售 TikTok 的結果未明,但當前的政策選擇將為台灣等民主盟國設定下重要先例,影響未來民主國家如何應對威權國家利用民主國家制度弱點進行的制度套利。監管差異,以擴張其在全球數位生態系統中影響力。作者最後呼籲,這不只是一個科技監管的議題,更涉及如何在維護民主價值之際,確保數位環境的開放性與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