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民主與社會研究中心(DSET)兼任研究員廖育嶒於近日投書《未來城市》──〈如何打擊虛假資訊兼顧言論自由?全球立法經驗與台灣未來管制方向〉,系統梳理歐盟、美國、德國等多國立法模式,並針對台灣現行法律架構與治理缺口,提出五項具體改革建議,為建立更具韌性的數位民主社會提供重要參考。
自2019年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假訊息藉由社群媒體快速擴散,不僅影響公共衛生,更對選舉、族群關係及政策信任造成嚴重衝擊。歐盟將假訊息分為「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與「惡意資訊」(malinformation),其中故意操弄、蓄意傷害社會的虛假資訊是各國政策治理的核心。
各國經驗:從強化法律責任到提升透明機制
根據V-Dem全球民主報告,台灣是全球「接收境外假訊息程度最高」的國家,卻尚未制定專法應對,而是透過散布於各類法律中的條款進行規範,且對於要求網路平台與社群媒體自律與揭露必要資訊的機制仍顯不足。
廖育嶒指出,歐盟、美國、德國、法國、英國、日本等國,已針對數位平台與假訊息問題採取多元立法策略,包括強化平台責任、擴大事實查核機制、建立資訊揭露制度,以及保障使用者申訴與檢舉權利。
- 歐盟 推出《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要求大型平台進行風險評估、演算法透明、刪除違法內容,並配合歐洲數位媒體觀察站進行跨國查核協作。
- 美國 成立「全球作戰中心」(GEC),負責監測與反制來自境外的假訊息攻擊,並以《誠實廣告法案》(Honest Ads Act)和《社交媒體透明法案》(Digital Social Platform Transparency Act),提高網路廣告透明度與要求社群媒體標記事實查核內容。
- 德國 自2017年通過《社群網路強制法》(NetzDG),強制平台在24小時內移除非法內容,2021年更要求業者通報恐怖主義與仇恨言論給聯邦刑警機構。
- 英國 則透過《網路安全法》(Online Safety Act)要求社群媒體刪除危害公共安全的資訊,包括仇恨言論與兒童性剝削內容,違規者可被課以高達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
- 法國 特別針對選舉期間的資訊操弄,設置快速審查與廣告透明制度,強化對境外影響操作的防衛。
- 日本 積極推動「媒體素養教育」,提升公眾對網路資訊的辨識能力,民間也成立事實查核中心(JFC)。
台灣法制現況:分散、滯後、制度斷裂
在分析台灣現況後,文章強調台灣目前尚未有專責法律處理假訊息議題,相關規範散見於《社會秩序維護法》、《廣電三法》、《反滲透法》等法規。廖育嶒認為,台灣因地理與政治特殊性,已成為境外資訊戰的主要標的,並對台灣民主政治帶來潛在破壞。「台灣亟需借鏡國際間對假訊息的各種治理措施,結合本土需求,制定綜合性法律與政策,以全面遏止虛假訊息的流通。」
虛假訊息的蔓延對台灣造成的威脅不容小覷,廖育嶒建議未來立法應從以下五方面著手:
- 建立數位平台共管機制:優先推動業者自律與推動「公私協力」的共管機制,鼓勵平台與第三方查核機構合作,提升假訊息處理效率與透明度。
- 提升資訊透明度與內容來源揭露:改善推行廣告實名制與AI生成內容辨識標籤,要求平台善盡社會責任。
- 因應境外假訊息攻擊面對境外假訊息攻擊:參考美、澳外國代理人相關法制,以提高閱聽人對資訊來源的敏感度。
- 強化法律與事實查核機制:明確界定細化假訊息定義與法律責任,並建立具公信力的事實查核中心作為輔助。
- 深化全民媒體識讀能力教育:將資訊素養教育納入校園與社區,打造全民具備資訊判讀能力的防線。
廖育嶒強調,虛假訊息已成為數位時代的「隱形病毒」,其擴散不僅危害公共安全,更可能侵蝕民主體制與社會信任。「透過讓政府、媒體、平台以及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社會便能在尊重基本言論自由的同時,更妥善應對虛假訊息對台灣民主政治的挑戰。」台灣作為亞洲數位民主的前線,唯有在這四個層面落實「多元共治」,才能在維護言論自由的同時,有效因應日益複雜的資訊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