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Plus》近日(6月30日)報導,台灣檢察官近日調查美超微台灣分公司員工涉晶片走私中國案,並引述科技、民主與社會研究中心(DSET)海外研究員王采逸的分析,探討現行法制漏洞。

針對主持人詢問此次案件突顯的意義,王采逸指出,第一,如果台灣高階主管真的與中國買家及走私集團合作,則顯示政府長期向企業宣導的確認客戶身份(Know Your Customers,簡稱KYC)的審查機制,在這樣的案例中難以發揮成效。

第二,本案凸顯台灣在懲罰晶片走私的手段有限。即使台灣已有多項出口管制措施,根據我國《貿易法》,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至「非管制地區」,最多只會面臨最高 300 萬元的行政罰鍰,且無刑事責任 [註1]。她並指出,最重要的是,目前檢調單位能拘留嫌疑人的案例相當有限,如果嫌疑人逃往中國,不論是台灣政府還是美國政府,基本上都無法讓這項調查繼續進行下去。

針對主持人進一步詢問,台灣及其他國家如何因應 AI 晶片流向中國,王采逸根據其相關研究指出,對比各盟國出口管制措施,發現台灣與美國實體清單重疊度最高,實際管制力道也較強。部分國家雖設有實體清單,但管制重點多集中於資金流動限制,而非技術與商品出口管制。

DSET 經濟安保組持續關注我國出口管制相關規範改革,且預計於下半年發表台灣與各國出口管制與實體清單制度比較報告。

[註1] 依據我國《貿易法》規範,若違規出口相關管制貨品至「管制地區」,最重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目前台灣並未將中國列為「管制地區」,僅能以非經許可輸出至「非管制地區」之規範,處以行政罰鍰。根據《彭博》6 月 9 日報導,台灣政府正研議進一步收緊對中國的人工智慧(AI)晶片出口管制;經濟部也已回應將持續強化管理機制。